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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信用”来自哪里?

1999-11-05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信用消费在有些国家风风火火,似乎每个人都敢“欠钱”,都可以“欠钱”;而在有些地方任你怎么推也推不动,似乎谁也不愿意“花别人的钱”、“花明天的钱”。

其实,“信用”能否风行,关键还在于“信用”是否可靠。

比尔先生多次向银行贷款,银行总是借给他,因为比尔不会赖帐。比尔愿意从银行借钱,因为银行不会借机“讹”他。这就是“信用”的两大要素:一是“公”(即公开、公平),比尔的收入对银行是公开的,银行才敢借钱给他;银行的放贷条件也是公开的,对所有人一视同仁,比尔不会吃亏;二是“法”,借贷有明确的规定或约定,不管比尔是部长还是平民,借钱就得还,有法可依,执法得力;银行也休想以债权人的身份暗中转嫁风险给比尔,或者对其抵押财产胡乱处置。只有这样,银行和比尔才会都觉得“信用”很可靠,才敢放心地“信用”起来。正因为如此,信用消费发达的地方必定是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地方。因为,“公”和“法”同样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。可见,“信用”问题不仅是社会习惯问题,更是经济机制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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